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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京中小学工资

xinfeng335 -60秒前 71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京中小学工资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高度重视绩效......

本文目录一览:

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高度重视绩效...

1、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3、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安排,从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落实这一规定,2月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4、月5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特别指出,不能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在考核工作中要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

5、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介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同级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标准,根据工作人员岗位、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确定申报,经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按工资审批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批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五)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一)在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其退休人员,在清理规范现有常规性和一次性津贴补贴,以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发放生活补贴。

(四)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调整时,须同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并按本文规定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京中小学工资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1、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 绩效是计算工作的一种方法。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师德素质和教科研水平,科学公正地考核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4、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安排,从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落实这一规定,2月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同级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标准,根据工作人员岗位、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确定申报,经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按工资审批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批执行。

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明光市司巷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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